三景IP属地:北京市 发布于9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(📧)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(🎍)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(gong)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(😾)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(🏒)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(🎴)协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(bao)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(💁)现,近(🛡)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(fa)起(😁)的(🚰)版权(quan)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(si)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(🎖)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(🥣)然是归周亚(ya)平个人(🏿)公司所有,而(er)无(wu)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(wei)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(xiang)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(👓)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(📐)务(👵)之便为(🙂)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(ri)中国裁判文书(🏪)网公(⛔)布的一份民事判(👉)决书显(xian)示,鸟人公司要(⏹)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(quan),并主张每首歌(ge)元的赔偿费(fei)用。 关于究(jiu)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(🏳)一(🎼)案件中(zhong)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(tiao)例》第(di)二十(🏵)条规定(🍘)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(jin)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(fei)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(fou)享(xiang)有其他权(🌄)利人的著作权(😼)无证据证实(💧)(shi)。